【笔记】工程前期设计、咨询单位能否参加后续施工投标?

摘要1:解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5条规定“......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第1.4.3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除设计施工总承包外,工程前期设计、咨询单位不能参加后续施工投标。
解析:项目的可研单位能否参加后期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1)取决于招标文件是否将其列为不得参加投标的范围,如果列为不得参加投标的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2)取决该可研单位是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如果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则不得参加投标,如不影响招标公正性,应不属于禁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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