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已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能否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摘要1:解读: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0条之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1)在开庭前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2)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摘要2:【参考】《民事审判实务问答》266.对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能否转为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