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执行法院能否以定向询价方式确定参考价?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能否对定向询价提出异议?

摘要1:解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定向询价方式确定参考价;(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议价或者定向询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