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承包人对开发商已出售房屋能否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摘要1:解读1:建设工程部分房屋已经出售后,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消费者买受人,但是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承包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认定,可以判决在未出售房屋所对应建设工程范围内支持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主张。
解读2:商品房买受人可另行主张相应权利,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影响法院对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认定。
【注解1】权利人就其房屋享有的权益能否对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对未出售房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730号
【注解2】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仅限于未出售房屋|(1)优先受偿权指向的是建设工程价款,已出售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建设工程范围,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只能限于未出售房屋。——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730号;(2)工程的房屋已部分出售给众多购房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故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案涉房屋的买受人,且优先受偿权不涉及建筑物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730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4997号
【注解3】案涉工程中有部分房屋已经出售、回迁给“村民”且已交付使用,承包人对该部分房屋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民终367号

摘要2:【注解4】(1)商品房买受人可另行主张相应权利,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影响法院对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认定。——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2761号;(2)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商品房买受人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范围,应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权利。——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7)最高法民终762号;(3)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与商品房买受人之间权利优先性的规定,建工合同中的发包人并不享有该条款规定的权利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269号;(4)针对查封前已经出售的房屋,法律未规定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即便涉及第三方利益也应当由购房人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533号
【注解5】能否对抗买受人并非判定承包方享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要件,不影响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进行确认。——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