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承包人自行编制工程结算书能否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摘要1:解读:(1)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只是工程量申报书,一般不宜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2)特殊情况下结合其他因素考虑(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认可结算报告),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可以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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