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未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复议或申请执行监督能否直接申请国家赔偿?

摘要1:解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中未就相关执行措施、强制措施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申请执行监督,不影响其依法申请赔偿的权利。
【注释】执行中未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复议或者申请执行监督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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