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生效判决未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复函是否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再审事由? 日期: 12-02 19:53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摘要1:解读:(1)复函不属于司法解释,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法律”;(2)生效判决未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复函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再审事由。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