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股东出资尚未到期且债权远小于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资不抵债破产条件?

摘要1:解读:股东出资尚未到期且债权人的债权远小于公司注册资本不符合资不抵债破产条件。

摘要2:【注解】(1)公司注册自爆远大于债权人债权数额,但股东因出资尚未到期限尚未届满而未足额缴纳出资,即使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也不能以资不抵债为由申请公司破产;(2)但债权人可请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就债权人的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