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通知(2010修订)

摘要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通知(律发通[2010]19号)

摘要2:司法部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七)取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规定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律师协会调查核实或者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