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中以一审判决为新证据提时效抗辩,不予支持——二审期间,发包方以一审判决作为新证据,主张承包方起诉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该上诉请求不应被支持

摘要1:【要旨】当事人因民事纠纷诉讼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是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而进行的司法裁判活动。该一审判决本身并非同一诉讼进入二审阶段的新证据,不是也不能成为当事人在同一案件中用于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明材料。
【案例】《二审中发包方以一审判决作为新证据主张承包方起诉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诉请应否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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