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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摘要2

【笔记】无资质的装修施工合同是否无效?

摘要1:【要旨】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但装修合同是否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争议。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的三种装修工程范围必须要有资质外,其他无资质的装修施工合同并非无效合同。
【解读】对于家庭住宅装饰装修合同而言,因其标的额小且不具备建设工程的公共性、行政管制性等特征,多地法院将该类案件排除在建设工程合同之外,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一般不予支持。

摘要2:【注解】《建筑法》并未要求从事室内装修装饰施工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请求发包人承担违法发包连带责任不予支持——参考案例: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甘02民终460号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闽0103民初2139号

摘要1:【案号】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9)闽0103民初2139号
【裁判摘要】黄某某在装修过程中,在原设计厨房、朝北两间卧室增加卫生间或淋浴室及水池,在原设计厨房外增加抽油烟机等厨房设施系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属于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此外,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住宅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096-1999),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在厨房、卧室正上方位置设立卫生间也与通常民间习惯不符,对楼下住户的生活安宁难免造成不良影响。对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黄某某依法应承担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

摘要2

建工|如何认定建设工程?

摘要1:【注解1】属于建设工程:(1)矿山、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堤坝、电站、码头、飞机场、运动场、营造林、海洋平台等土木工程;(2)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即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公共活动的工程实体,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工程;(3)包括电力、通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供热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等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4)对建筑物内、外进行以美化、舒适化、增加使用功能为目的装修工程。
【注解2】以下几种情形属于承揽事项,不属于建设工程:1)国家已取消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要求,园林绿化工程一般情况下不应认定为建设工程;2)农民自建低层(四层及四层以下)住宅(《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28条);3)房屋修缮活动、家庭的装修装饰及小型工装活动(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4)企业建设临时简易房屋建筑;5)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更换电梯的安装工程;6)农业温室大棚建设(一定规模以上有资质要求的除外)。

摘要2

路××与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建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摘要1:【要旨】擅自扩大卫生间属于室内装修中的违规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住宅装饰装修行政案件时,对于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理解,要紧密结合案件事实加以综合、释明,避免仅对字面表述作简单判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规定,包括了未经批准而擅自将房间全部或一部分加以改动的情形,“扩大”也应当视为“改为”的表现形式之一。

摘要2

【笔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扩大卫生间能否处以行政处罚?

摘要1:解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5条第1款第2项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第38条第1项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扩大卫生间属于室内装修中的违规行为;(2)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对装修人处500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摘要2:【注解】(1)继承或遗赠房屋不必一定需要办理公证,是否办理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2)只要遗嘱是真实合法的,房管部门就不能以以上通知为由拒绝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