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摘要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修改为“医疗保障”。
  (二)将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修改为“医疗保障”。将第三款中的“民政”修改为“医疗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摘要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四十条第二款。
  (二)将第六十五条中的“民政等”修改为“医疗保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28日起施行。

摘要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修改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

摘要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摘要2: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