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

摘要1:国家计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996年12月5日 计投资[1996]28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财政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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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摘要1: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计投资(1997)1659号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五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财政厅(局),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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