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 日期: 01-23 22:44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摘要1: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191号)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