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危险化学品目录

危险化学品目录

摘要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15年第5号)

摘要2: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2年第8号)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2022年10月13日

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摘要1: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现予公告。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