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负责人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摘要1:4月15日,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对外公布。今天司法部负责人就修订《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目录】记者:请问为什么要对《条例》进行修订?记者:请问《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记者:《条例》具体制度设计如何体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记者:修订后的《条例》删去了现行《条例》第十三条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需“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条件,请问这是基于什么考虑?记者: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如何答复处理? 记者:《条例》在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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