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浙土复〔1990〕8号请示的答复

摘要1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浙土复〔1990〕8号请示的答复(1990年8月25日)
【摘要】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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