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已于2013年9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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