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返还钱款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日期: 07-21 15:08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摘要1:【要旨】对于“目的因素”的举证,给付型不当得利应由主张不当得利一方承担“没有法律上的原因”的举证责任;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则应由受益一方对其受益系“有法律上的原因”承担举证责任。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