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认定事实依据

摘要1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认定事实依据——一方持有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对方不予认可其真实性的,该复印件依法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要旨】在合同明确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持有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进行抗辩,因该复印件依法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故对其抗辩不予支持。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二终字第77号《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以及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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