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严格依法及时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通知 日期: 10-03 00:17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格依法及时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通知(高检会〔2008〕5号)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