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8次会议、2018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9〕10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9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8次会议、2018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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