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2015年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6〕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