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缺乏法律和法规依据的规章的规定应如何参照问题的答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缺乏法律和法规依据的规章的规定应如何参照问题的答复(1994年1月13日 法行复字(1993)第5号)
【摘要】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公路行政管理部门对拖缴、逃缴公路规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扣留驾驶证、行车证、车辆等强制措施。而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通告》第六条“可以采取扣留驾驶证、行车证、车辆等强制措施”的规定,缺乏法律和法规依据,人民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应适用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摘要2:【备注】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废止(废止原因:依据已被《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废止,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