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能否申请再审问题的复函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能否申请再审问题的复函([2003]民立他字第71号)
【摘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不属于申请再审案件受理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要旨】相关司法解释、批复明确了对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不能申请再审、检察院不能抗诉,依《仲裁法》确立的一裁终局原则及司法有限监督原则,法院同样不应依职权对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启动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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