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民终34号

摘要1:【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6期(总第322期)第18-36页】
【裁判要旨】
一、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可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处理,同时需基于案件具体情况对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进行实质审查。
二、非消费者购房人能否排除抵押权人的申请执行,可基于双方权利的性质、取得权利时间的先后、权利取得有无过错以及如何降低或者预防风险再次发生等因素,结合具体案情,对双方享有的权利进行实体审查后作出相应判断。

摘要2

【笔记】非消费者购房人能否排除抵押权强制执行?

摘要1:解读:非消费者购房人能否排除抵押权人的申请执行,可基于双方权利的性质、取得权利时间的先后、权利取得有无过错以及如何降低或者预防风险再次发生等因素,结合具体案情,对双方享有的权利进行实体审查后作出相应判断。

摘要2:【注解1】抵押权在先、物权期待权在后,且抵押权人在办理抵押过程中不存在过错,而物权期待权人在购房过程中未尽应有的审慎注意义务而存在一定过失,物权期待权不能排除抵押权执行。——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最高法民终34号
【注解2】案外人购买并占有房产在先、抵押权设定在后且在案外人购买并已实际占有的房产上设定抵押未尽应有的审慎注意义务而具有过错,案外人物权期待权优先于抵押权,可以排除抵押权执行。——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最高法民终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