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6368号

摘要1:【裁判摘要】本案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内容为住宅区,该项目工程不属于法定必须招标工程。案涉《总承包施工合同》《总承包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原审法院认定其为有效合同,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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