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强奸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问题的电话答复【废止】 日期: 12-06 12:40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强奸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问题的电话答复(1984年11月8日)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