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及第十六条第(一)项如何理解的答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及第十六条第(一)项如何理解的答复(〔2004〕行他字第19号)
【摘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只要其违章行为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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