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10)执复字第12号

摘要1:【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0)执复字第12号
【裁判要旨】被执行人财产整体评估远远超过执行标的额,且可以分段评估、分层处置的情况下,不应进行整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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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拍卖流拍后,将部分不动产以物抵债,应慎重——被执行不动产整体拍卖流拍后,在未经被执行人同意、未重新评估的情况下,裁定以部分楼层抵债的,应予撤销

摘要1:【实务要点】被执行不动产整体拍卖流拍后,在未经被执行人同意、未经重新评估的情况下,法院依债权人申请,径行以其中部分楼层抵债,确属有失公平的,该以物抵债裁定应予撤销。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0)执复字第12号《整体拍卖后,能否将部分不动产以物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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