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91条中的“转让”,指不动产物权变动结果而非原因,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影响转让合同效力

摘要1:【要旨】《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的“转让”,指的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引起不动产变动的原因行为即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影响。
【案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