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等转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 日期: 01-14 08:23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摘要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国家安全厅、福建省司法厅转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闽司〔2015〕260号)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