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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打工伤事故赔偿官司

摘要1:【目录】1.什么是工伤?2.企业职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农民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7.保姆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8.返聘离退休人员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自由职业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0.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11.工伤认定要素有哪些?1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2.1从事预备性、收尾性工作认定工伤,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2.2意外伤害认定工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2.3因工外出认定工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2.4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伤害认定工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3.哪些情形视同工伤?13.1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4.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5.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16.职工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负伤,能否认定为工伤?17.在上下班的路上受到抢劫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18.“过劳死”能否认定为工伤?19.在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20.陪客户跳舞、陪酒导致伤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21.在单位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能否认定为工伤?22.患精神病能否认定为工伤?23.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应当在多长期限?2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应当在多长期限内?25.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应当提交哪些?26.劳动关系未确定(存在争议),能否申请工伤认定?27.什么是工伤认定申请机构?28.工伤认定机构如何进行工伤认定调查?29.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如何分配?30.工伤认定决定作出期限为多长?31.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事项有哪些?3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33.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3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如何划分?35.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申请?3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什么机构?37.什么是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和复查鉴定?38.劳动能力鉴定收费如何规定?39.什么是工伤医疗待遇?40.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待遇?41.未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工伤待遇有哪些?42.伤残职工工伤待遇有哪些?43.1-4级伤残职工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摘要2:44.5-6级伤残职工劳动关系如何处理?45.7-10级伤残职工劳动关系如何处理?46.什么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7.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待遇有哪些?48.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49.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如何确定?50.伤残职工因伤导致死亡的,是否享有工伤死亡保险待遇?51.职工因工出差失踪或者长期下落不明,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52.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提交哪些材料?53.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能否一次性领取?54.工伤职工在何种情形下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55.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56.用人单位特殊情形工伤保险责任如何规定?57.非法用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如何承担?58.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争议解决机制有哪些?59.工伤保险纠纷解决机制有哪些?60.因第三人侵权,工伤受害职工能否获得双重赔偿?61.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从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因工外出认定工伤

摘要1:《工伤条例》第14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注释】《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15条第1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1)普通工伤规定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规定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2)因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当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和“因工外出期间”。

摘要2:【注解1】长途客运班车司机因工作需要在外住宿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应认定视同工伤。——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最高法行申4054号
【注解2】另外观点认为因工外出期间回宾馆不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续猝死不属于工伤(备注:该案例特殊性在于三天出差的第一天已经完成工作后猝死)。——参考案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新行申41号

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

摘要1:《工伤条例》第15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问题】职工中午在单位食堂就餐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解答】职工中午在单位食堂用餐,如果不能认定中午餐时及用餐后便处于下班休息的状态,通常认为职工在单位食堂午餐时间应视为工间休息时间;单位食堂应视为工作地点的合理延伸;中午去食堂就餐每个劳动者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是为了下午的工作,午餐并非与工作无关。因此,职工中午在单位食堂就餐时间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因工作原因,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提示】工作期间发病是否构成工伤?——①《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不作工伤处理的复函》(1994年6月3日)以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1996年7月11日)是以发病原因是否因工作原因所引起作为认定标准;②《工伤保险条例》以在48小时以内死亡作为视同工伤的认定标准,似有鼓励48小时内死亡的道德风险,该规定极其不合理,广受争议;但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仍然没有做出修改,只能依法进行工伤认定。

摘要2:【注解1】(1)职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回到宿舍48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参考案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渝行再1号;(2)职工下班后在公司宿舍睡觉猝死不属于工伤。——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最高法行申1418号
【注解2】如何确定视同工伤中”48小时“起算时间标准?|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非病发时间、非入院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最高法行申7363号
【注解3】长途客运班车司机因工作需要在外住宿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应认定视同工伤。——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最高法行申4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