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其非法目的行为是否必然无效?

摘要1:解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该合同属于虚假行为无效;其非法目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并非必然无效,如不存在合同无效之情形应属于有效。

摘要2:【问题】借款人骗取银行贷款,能否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解读1】
(1)第一种观点合同绝对无效:只要一方怀有"非法目的”,即使另一方不知情合同也无效;
(2)第二种观点只有当事人对“非法目的”达成合意合同才无效,不能以借款人单方存在“非法目的”为由认定借款合同无效,而只能认定为可撤销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认定合同无效,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对“非法目的”达成“合意”(只有以非法的“合意”才能否定以真实意思“合意”为基础成立的合同的效力);仅有一方存在“非法目的”,即使当事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也不能构成否定合同效力的理由。
【解读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中的“目的”应当是合同双方共同的目的而非单独哪一方目的;如果仅仅是合同一方的目的而非双方的共同目的并不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构成要件,在效力认定上也得不出合同无效的结论。
【注解】(1)原《合同法》第52条第7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的情形,不再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事由;(2)民法典施行后,适用民法典裁判的案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一认定民事行为无效的事由不会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