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法|其他股东均认可其股东身份的隐名股东能否请求显名?

摘要1:解答:其他股东均认可其股东身份的隐名股东可以直接请求显名,无需再履行公司法司法解释所规定的需其他股东决议同意的显名程序。

摘要2:【解读】根据《九民会议纪要》第28条规定,《公司法解释三》第34条规定“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理解,只要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知道其实际出资人出资的事实,且对其实际行使股权权利未曾提出异议的,就视同“同意”(不限于明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