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法|合同约定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只盖章或者只签字的合同能否生效?

摘要1:解答:(1)根据《合同法》第32条(《民法典》第490条)、第44条(《民法典》第502条)规定,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只要签字或者盖章二者之一即可,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当事人约定以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为合同生效条件,属于附生效条件合同,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只盖章或者只签字的合同并不生效;但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只签字或者只盖章的合同效力不持异议均认定合同效力的,应认定各方主体均通过自己的行为认可合同的效力,合同并不因未同时具备签字和盖章这一形式要件而认定未生效。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