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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利润、税金之辩

摘要1:【摘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建设部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了《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要求建筑工匠依此办理资质证书。但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建设部于2004年6月29日废止了《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该《办法》废止后建筑工匠即施工人无法办理《村镇建筑工匠资格证书》,也就是说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缺位导致施工人无法取得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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