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关于公正审理跨省重大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摘要1:【目录】1.辉南县汇丰煤炭生产有限公司与抚顺长顺热电有限公司、抚顺长顺能源有限公司、抚顺长顺电力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2015)民提字第186号;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新世管道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再172号;3.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谢涛企业借贷纠纷案——(2015)民二终字第324号;4.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儒仕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乾安县支行保证合同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终40号;5.中国铁路物资沈阳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15)民二终字第335号;6.深圳市新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东北石油大学合同纠纷案——(2015)民二终字第129号;7.大庆市福铭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2015)民提字第160号;8.周盈岐、营口恒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付学玲、沙沫迪、王凤琴、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明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终222号;9.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债权置换股份协议纠纷案——(2015)民二终字第366号;10.马恩本诉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政府不履行发放安置补偿款法定职责纠纷案——(2015)行提字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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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行提字第33号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发布关于公正审理跨省重大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十件典型案例之十:马恩本诉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政府不履行发放安置补偿款法定职责纠纷案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行提字第33号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提审后认为,黑河市政府作出的信访复核意见书,撤销嫩江县政府的信访复查决定,要求嫩江县政府将调整后的补偿款交给移民接收地,嫩江县政府应当执行。嫩江县政府未履行黑河市政府决定,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黑河市政府作出信访复核意见后,马恩本多次向嫩江县政府提出拨款申请,嫩江县政府一直未履行拨款义务,2013年10月16日,马恩本提起本案行政诉讼。根据上述事实,认定马恩本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缺乏事实根据,且嫩江县政府一、二审程序中,亦未提供证据证明马恩本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推定马恩本起诉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此,再审裁定撤销一、二审裁定,指令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2016年8月29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判决,责令嫩江县政府在三个月内履行拨付移民款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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