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2017惠民01。20-1 更新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1639 次 标签: 宁德东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周绍宽 张灿 文章摘要: 2017惠民01。20-1 文章摘要2: 宁德东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周绍宽、张灿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委托人:宁德东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律师:高秋燕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54号 下一篇: 当事人对依职权移送管辖的裁定应享有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