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2017惠民04.24-4 更新时间:2017-04-24 浏览次数:1338 次 标签: 汤大妹 宁德市人民政府 文章摘要: 2017惠民04.24-4 文章摘要2: 汤大妹诉宁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委托人:宁德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郑延峰 上一篇: 2017惠民04.24-3 下一篇: 【笔记】出租人未取得权属证书或不具有所有权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标签 汤大妹 宁德市人民政府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