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
  • 标签
    • 民商专题
    • 民事案由
    • 刑事罪名
    • 金牌辩护
    • 刑事解读
    • 法律问答
    • 讼也范本
    • 诉讼费计算器
    • 企业信用查询
    • 讼也地图
  • 找律师
当前搜索条件: 【笔记】商品房顶层阁楼属于顶层业主专有还是全体业主共有?

搜索栏目

  • 民商解读
  • 民事案由
  • 行政诉讼
  • 刑事解读
  • 刑事罪名
  • 讼也文档
  • 法律解答
  • 法律法规
  • 裁判规则
  • 案件查询
  • 企业法务

【笔记】商品房顶层阁楼属于顶层业主专有还是全体业主共有?

  • 日期: 10-08 14:53
  • 作者:陈其象律师
  • 标签: 专有部分附属部分

摘要1:【要旨】(1)规划上专属于顶层房屋且已经列入顶层房屋买卖合同的顶层阁楼,应当认定为顶层房屋的组成部分,由顶层业主专有;(2)否则,应当视为全体业主共有的整个小区建筑物的附属空间。

摘要2:无

讼也 | 智慧诉讼

  •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伯爵郦城22幢101别墅
  • 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