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摘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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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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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保留原有的四项程序制度:(1)事先告知制度;(2)听证制度;(3)重大处罚集体讨论制度;(4)权利救济制度。
2021年《行政处罚法》增设三项行政执法程序制度:(1)执法公示制度;(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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