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利益 日期: 03-12 16:17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无效 摘要1:(1)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采取“列举+同意”模式;(2)不具有保险利益后果: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摘要2:【注解】订立合同时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绝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