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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

摘要1: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更大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牺牲其中较轻的利益,保全较重利益的行为。

摘要2:【注解】参考《民通意见》第156条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受害人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害人请求紧急避险人给予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D176-187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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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