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执行回转能否要求撤销原执行裁定?

摘要1:问题:执行回转时原执行裁定是否应当撤销?
解读:除非原执行裁定本身存在违法情形外,原则执行裁定不因执行回转而撤销。
解析:执行回转中并不必然撤销根据原判决作出的执行裁定——(1)执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并不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的撤销而撤销;(2)除执行程序本身存在违法情形外,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为执行生效判决所作出的生效裁定并不因执行依据被撤销而撤销。
【注释】执行回转不应当撤销原执行裁定——(1)《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5条第2款规定“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2)根据执审分离原则,执行裁定与原审判程序分离而形成独立执行案件,原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不影响执行裁定的效力,也不能导致依法作出的执行裁定被认定为错误,撤销原执行裁定的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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