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教辅书籍是否侵犯教科书著作权?

摘要1:解读1: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6项之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教材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汇编作品。
解读2:(1)教辅书籍如果仅仅使用了教材的体系结构而内容与教材内容不相同不能认定为侵权——仅复制教科书的目录及编排体系而内容不同不构成对汇编作品著作权的侵犯;(2)教辅书籍如果既使用了教材的体例结构又使用了内容则共促侵权——教辅书籍既使用了教材体系机构又使用了内容则构成侵权;(3)教辅资料再现教科书的部分内容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合理使用的范围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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