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南民一终字第568号

摘要1:【案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南民一终字第568号
【提示】受押人占有合同中未定性的“押金”属不当得利
【内容摘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押金性质的,合同在得不到履行情况下,受押人占有押金属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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