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尔普法|受害人未构成伤残等级能否主张后续治疗费?

摘要1: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只存在构成伤残等级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未构成伤残等级不能主张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备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依据已被删除)

摘要2:【注解1】后续治疗费仅规定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已被删除)和第19条(新6条),后续治疗费仅限于第6条规定的“其他后续治疗费”。
【注解2】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已被删除,受害人未构成伤残等级不能主张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的结论也不存在(应认为受害人未构成伤残等级也可以主张后续治疗费)。
【注解3】伤残鉴定应当在治疗终结后进行,受害人提出鉴定申请并主张残疾赔偿金应视为其治疗终结,无权继续主张后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