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通知【废止】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通知(1997年12月31日 法[1997]192号)
【摘要】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在裁判文书中引用修订前的刑法,一律称“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引用修订后的刑法,一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摘要2:【备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发布日期:2012年5月15日,实施日期:2012年6月1日)宣布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