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法|当事人能否直接根据物权转让合同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物权归其所有? 日期: 10-15 08:19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物权确认纠纷 确认物权 D208【物权公示原则】 D209【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D214【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 D224【动产交付的效力】 摘要1:解答:(1)对于已经交付的动产权属,法院可以确认动产物权归买受人所有;(2)对于不动产不能依据债权合同直接确认物权权属,而应当判决他人向权利人办理登记过户。 摘要2: